饶小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河长运营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关注与建议,针对提案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基本情况
(一)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进一步部署,明确要求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
为此,我市于2017年8月9日成立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五位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各区(功能区)和有关部门共23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嘉文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周锡川、张经纬、林粤海和郑潮龙同志兼任,配备12名专职人员,设在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目前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压茬推进”、“四个到位”、“争取走在前列”的总体部署,市河长办组织各区河长办进一步探索完善河长制体系,建立河湖保护监督管理机制,省河长办于今年2月5日同意我市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通过验收,已达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四个到位”要求,河长制建设阶段任务基本完成。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全面摸底排查,保障河湖管理全覆盖。我市组织开展全市河湖的摸底调查和名录整编,全市河湖管理覆盖范围(陆域面积)约1711平方公里,河流总长度约1213公里,江河涌渠500条、水库66宗、山塘12座、湖泊6座。
2.全面落实“四个到位”,实现河长“建章立制”。我市按照落实河长制工作“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统筹开展各项工作,基本建立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四级河长管理保护机制。
3.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夯实河长治水体系。在高质量完成河湖名录的基础上,加快“一河(库)一策”落地,为各级河长把脉河湖、精准施策提供科学有效支撑;在出台《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基础上,紧扣河长制主要任务,结合各区实际,印发我市河长制工作2018年工作方案,围绕河长制七大任务细化出89个工程项目,63项工作任务,明确了水务、国土、环保、市政、城管、住建等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河湖管理联动机制。
4.有力推动信息化智慧管水。微信公众号方面:我市“珠海河长”微信公众号于2017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高栏港区和红旗镇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也陆续正式上线,截至目前,累计发布信息263条,及时公布河长制有关工作内容;在公众号公布河湖名录、河长信息、河长责任、监督治理和公众报料等信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公开“河湖名录、河长信息、河长责任、工作简报、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采用公众爆料、曝光台及举报处理,并设专员处理公众投诉及建议,使市民更直观并能参与到护河爱水的工作中来,提升河长制工作的政务服务形象,提高河长制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广东智慧河长方面:根据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省水利厅组织建设了全省通用的河长制移动管理平台—“广东智慧河长”(企业微信),于2018年3月正式上线运行,主要服务于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实现内部即时通讯、河湖信息查询和河长巡河业务处理等功能,辅助各级河长巡查、监督和决策,促进各级河长科学高效履职。
5.加快建设“互联网+河长制”河湖信息化管理平台(第一期)。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粤委办〔2017〕42号)和《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珠委办字〔2017〕44号)的要求,明确提出实施“互联网+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平台,为促进我市河湖综合治理效率、提高水环境管理水平,我市开展“珠海市‘互联网+河长制’河湖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研发珠海市河湖监管平台,摸清珠海市河道、水库、湖泊基本情况,明确“市、区、镇、村”四级河长的管理范围,绘制符合河长制工作要求的河湖电子地图,在水利一张图上显示各级河长的监管对象及其相关内容。根据系统的建设目标,系统建设分为移动端和PC端。移动端通过开设河湖治理微信公众号、企业号,实现地理查询、即时通讯、信息公开、监督治理、公众报料、河长巡查、督办整改等功能;在市管河道公示牌上增设二维码,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资讯发布、信息公开。PC端通过建成河湖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地理信息服务、嫌疑区管理、执法管理、遥感影像管理、公众举报管理、日常业务管理、监督考核管理、微信信息发布管理、数据共享和交换等功能,实现对省级通用平台的功能补充,辅助珠海市河湖违法违章行为监管,为保护河湖水环境、水资源与水生态提供高效的信息化技术支撑。
二、河长制近期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河长制,重点抓好年度工作方案落实。2018年工作方案主要围绕黑臭水体和重点河流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污染源普查、开展河湖“五清”行动、“互联网+河长制”信息平台的智慧监管等重点工作展开,督促各区及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水利部近期部署开展的一项重点任务,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是全面落实河长制的重要举措,加强住建、环保、水利、市政、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好各项任务。
(三)统筹抓好河长制的巩固提升。强化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将巡河履职落在日常,以坚持问题为导向、强化落实整改为履职的重点,积极用好“广东智慧河长”平台,及时处理公众投诉和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强化监督考核实施,全面启动对各级河长的考核工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年度考核,确保河长制工作抓出成效;打造河长制示范亮点建设,推动我市河长制“一区一镇一村”示范建设,着力打造河长制亮点河涌、亮点工程、亮点村居等,加强对示范点建设经验的总结提炼,多措并举做好河长制宣传推广,共同营造“全民治水”的良好局面。
(四)加快落实湖长制。根据我省贯彻落实湖长制的规定动作和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在全省境内所有湖泊建立到村一级的五级湖长体系,我市将在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湖长制的落实,在7月底前出台我市湖长制实施方案,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
三、有关工作安排
根据我市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有关安排,拟在后续开展“互联网+河长制”河湖信息化管理平台(第二期)的建设。一是有效整合河长制相关部门信息资源,覆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域岸线、涉河工程、河道采砂治理等方面业务,实现涉河数据的共建共享,在水利“一张图”上搭建江河湖库的多层次、数字化和智慧化信息管理平台。二是整合三防、水利、环保、公安、住建、市政、国土、城管等部门涉河资源,利用已有的视频监控、水质监测和周期性的遥感数据,对现有监控资源进行集约化管理,综合提升河湖资源管理的实时监控能力和综合执法能力,健全信息监控覆盖能力。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进一步运用好省、市、区、镇等多层次公众号的广泛宣传能力,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尚传播方式,广泛开展全市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发动和依靠全社会各界热心公益和护河爱水有志人士参与河长制的工作,携手共同关注、支持、监督、参与,致力于河湖管理保护。
最后,对您为我市河长制工作的支持与建议表示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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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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