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18015
检查对象基本情况
名 称
珠海市吉莲爱犬宠物诊所(个体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0405600142217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张君
联系 电话
1342504XXXX
地 址
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07号之5号铺
执法人员
游淼
韦小琴
苏惠龙
执法证号
C138474
C138406
粤农业300164
检查日期
2018年5月21日
检查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2.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检查范围
香洲区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情况)
1、检查是否持有《动物诊疗许可证》;
2、检查注册执业兽医登记和实际上岗情况;
3、检查处方开具情况;
4、检查兽药和疫苗的使用和登记情况。
检查结论及
处理意见
检查结论:
1、该诊疗机构注册为“宠物诊所”,但在其营业场所户外和室内均使用“动物医院”字样。要求:立即更换招牌、重新装修,在经营场所外观、宣传资料、公示制度栏等均不得使用“动物医院”。
2、狂犬病疫苗注射登记信息不完整,有的没有登记畜主住址,有的没有登记畜主电话。要求:补充填写过往注射登记信息,以后要规范完善登记狂犬病疫苗注射信息。
公开时间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