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河流(涌)、水库、水功能区划、供水系统等年度水质监测计划。
(2)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承担市属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3)负责全市水资源和相关水质信息的收集和综合评价,承担水资源公报和管理年报编制。
(4)协助重要水源设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审查;参与水生态建设工作和水资源的规划、保护、开发利用、调查评价工作。
(5)参与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钠污考核工作;开展水土保持及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全市水资源、供水等突发事故的防控、调查等相关工作。
(7)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珠海市拱北昌盛路112号
邮编:519000
电话:8118070
传真:8115198
负责人:冯远船 主任